隨著社會的進步,“公益”這個詞常常被提起,但也經常被混淆,常常被“利用”。
公益,故名實義,是指公共利益,與“私益”相對應。為了社會大眾、為了全人類、為了大自然、為了宇宙,是為公益。不是為了某一部分人、不是為了某個團體、不是為了局部的利益。
這幾年,公益常常被“借用”、被“盜用”。有些組織,打著公益的旗號,其實是商業機構;有些活動,打著公益的名頭,其實是商業宣傳、商業推介。因此,國人對“公益”這個詞的理解也漸漸偏離了原義。
真正的公益,是為了公眾公共的利益。
在現實中,仔細觀察,一些真正的公益人士,他們組織、參與了很多公益活動,幾乎天天在做公益,然而他們的事業更成功,生活更幸福、更快樂,這里面蘊藏了一定的道理。在《道德經》里,有“以無私成其私”的經典論述。當一個人為社會付出、服務眾人、大公無私、純粹公益時,他的人品、人格魅力會讓受眾收到,大家認同他、追隨他,他的能量更大,所以他的能力更高,做起事來更加輕松、更加成功。真正的無私,成就了他的“大私”。這就是公益的深層效應——在為他人、眾人服務的時候,公益者自己受益更大。
公益為誰?為了公眾,更是為了自己的提升。在天人合一的境界上,公益更是為了自己,因為自己與萬物為一體。
做公益,也需要智慧,絕不是簡單的物質給予。
首先、要有平等心,公益不是“施舍”。雙方是平等的,尤其要尊重受助者。讓受助方心理不能有被輕視、被鄙視的感覺。
第二、公益的目的是讓受助方更加自強自立。在幫助受助者時,多注重精神引導,公益絕不是簡單的物質給予。對于一些受助者,如果給予過多的物質支持,可能會讓其養成“依賴”的惰性,反而把受助者害了,使他不自立。中國有句諺語:斗米養恩,擔米養仇,講的就是這個道理。
第三、公益就是公益,不可把商業、私益夾在其中。否則,把自己的人品也丟了,偷雞不成蝕把米。這也是有些人做了不少的“公益”,但是別人收不到的原因之一。
公益是為了天下,也是為了自己,為了“大我”。